包头市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信息来源:包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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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www.btdzj.org.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地震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51559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
一是建设政务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了包头市地震局门户网站,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开通了包头市地震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将我局的单位职责、内设机构、责任人和相关制度以及群众关心的工作动态、防震减灾信息、地震速报信息等进行公布,实现了政务公开化、办事高效化、服务网络化,使公众能够在线查阅应该公开的全部政务信息。二是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月和“三进”活动,印制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地震知识宣传资料等,让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深入到了社会各个层面。三是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结合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开展,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等公开群众关心的震情信息,介绍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扩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四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针对职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工作动态、岗位聘用、防震减灾重大活动等,都及时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全面公开防震减灾服务清单,推进经费预决算、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制度规定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开。大力推进服务公开,现有4项地震公共服务事项“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以及地震紧急处置系统的备案”、“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登记”、“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建设工程的审核”、“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均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建立地震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
抓好地震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建立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抓好地震重大突出事件和防震减灾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开发了包头市地震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布震情,监控地震谣传,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掌握话语主动权。
(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明确了政务公开责任分工,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内容的公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是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从而提高了干部职工落实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为推行政务公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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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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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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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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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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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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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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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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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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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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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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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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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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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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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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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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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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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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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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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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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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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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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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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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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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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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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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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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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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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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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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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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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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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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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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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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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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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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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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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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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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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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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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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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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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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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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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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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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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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公开平台、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包头市地震局
2022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