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震局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信息来源:包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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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包司发〔2021〕67号)要求,市地震局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0 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包头市地震局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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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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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0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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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0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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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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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包头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验收规定》的通知 |
包震发 〔201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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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包头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
包震发 〔201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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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包头市地震安全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包震发 〔2016〕36号 |
包头市地震局
2021年7月5日

